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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黄标车补贴政策正式使用 领取3000-18000元

发布时间:2014-03-14 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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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我市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已在2月下旬正式使用,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可持相关手续到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申请报废,根据轿车、载客车、载货车等车辆类型的不同,可领取3000~18000元不等的补贴款,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黄标车车主积极申请报废补贴

 

据了解,目前,我市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共有三家,分别在市区、三河和大厂。3月12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市区的汽车报废公司,公司经理刘顺告诉记者,自2013年10月我市宣布淘汰黄标车可领取相应补贴的消息后,一些黄标车持有者经常打电话咨询,从今年1月至今,仅该公司就收取了近1000台黄标车。“补贴政策公布的这两周,每天可收车约50台。而在2013年以前,公司一年才能收取1000多台黄标车。”刘顺说。

 

上午10点,记者在该公司黄标车报废现场看到,所收取的黄标车已经按照车型分类摆放整齐并做上标记,其中轿车多为普桑、桑塔纳,小客车多为松花江面包,货车多为福田、半挂。有10多名车主正在排队填写“廊坊市2013-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47岁的张文辉是我市某企业的客车司机,这次申请报废的是一辆2002年生产的47座宇通客车(柴油),“这辆车已经停运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政策出台,单位立刻派我来报名。”按照政策内容,张文辉所在的企业可领取18000元补贴款。

 

今年将淘汰黄标车44397辆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淘汰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以及199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共计黄标车44397辆。

 

广大黄标车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可享受补贴的机动车要满足的条件为: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本补贴办法发布前在本市登记上牌,且于规定时间内在本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辆。

 

同时,由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的黄标车、已享受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享受补贴政策。

 

申请补贴的车主需先将车辆交到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需带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与机动车解体证明可在汽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单位车辆回单位盖章)。

 

另外,为鼓励市民积极淘汰黄标车,黄标车划分为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按照全额予以补贴;第二时段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全额的80%予以补贴。财政补贴的发放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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